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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稅務問答】8.問: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需具備那些條件?稅率為何?可以省多少錢?

答:1.具備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3)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
(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自用住宅規定以一處為限。 
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2,與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相差至少4倍。例如所持有之土地原按一般用地千分之10計徵,核定應納稅額為1,000元,如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應納稅額則為200元,相差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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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稅務問答】7.問:土地已賣出移轉給他人了,為何今年還課徵該筆土地地價稅?

答:依稅法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這一天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須繳納全年地價稅,此與房屋稅可因房屋買賣移轉而按持有期間計算稅額的情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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