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形式百百款,大多數交易以一張建物權狀、一張土地權狀為多數,但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也會因為「土地沒有合併」或是「使用分區不同」,造成一張建物權狀、多張土地權狀的情形。地政士提醒,這類多以公設地、既成巷道最常見,對於買方來說,為避免房屋有佔用土地情形,可要求申請鑑界,釐清範圍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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