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原權狀影本或房屋稅單及地價稅單、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普通章親洽土地所在地之管轄地政所填寫申請書、登記清冊及切結書辦理書狀補發登記,如不知不動產標的,可先行查詢歸戶資料,以符需求。如本人無法親自到場辦理,亦可委託他人辦理,所附證件除上述資料外,另須檢附所有權人之印鑑證明、書狀遺失者並於申請書及切結書加蓋所有權人之印鑑章、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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