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填寫登記申請書、契約書兩份(副本貼足印花),雙方認章,向稅捐處辦理增值稅、契稅;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事宜,稅單完稅後併入申請書,檢附權利書狀、雙方身分證明文件、稅金繳清或免稅證明、義務人印鑑證明、於雙方訂約一個月內向地政事務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3.如完成稅捐單位申報事宜,檢齊應附證明文件,向本所申請辦理贈與登記,5日內即可辦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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