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重劃土地 / 畸零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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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何時應辦理契稅申報?
納稅義務人應該在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權人之日起算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並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不動產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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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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