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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5日 星期日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Q6、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怎麼辦?

如無法檢附者,應由申請之繼承人出具切結書,並於登記完畢時,由地政事務所公告註銷。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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