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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公司合併應否申報契稅?

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應申報繳納契稅。因合併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所有不動產者,不屬於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之申報契稅範圍。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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