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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5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需要具備那些條件?如何申請?

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無出租、無營業等情形之住宅用地。
 (三)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 1 處為限。
 (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00 平方公尺。

地價稅除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外,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亦即 9 月 22 日)前,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並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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