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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該新購之土地於五年內被政府依法徵收時,要不要追繳退還稅款?

已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二年內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因該新購土地於五年內被政府依法徵收者,免依同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之稅款。(財政部77.12.6.臺財稅第770441102號函)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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