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重劃土地 / 畸零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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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該新購之土地於五年內被政府依法徵收時,要不要追繳退還稅款?
已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二年內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因該新購土地於五年內被政府依法徵收者,免依同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之稅款。(財政部77.12.6.臺財稅第77044110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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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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