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重劃土地 / 畸零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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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被繼承人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可以扣除多少?
在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已繳納過遺產稅者,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及20%之遺產價額,但是被繼承人如果是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我國國民,或非我國國民,其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則不適用前述扣除的規定。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
、新北市
..
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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