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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1日 星期六

【房屋租賃】~ 承租人違反法令 主管機關會處罰誰?若因此致人死傷 出租人有無責任?

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 、採取土石 、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各級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 、改建 、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不拆除 、改建 、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 、供電 、封閉 、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前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依第八十一條劃定地區範圍實施禁建地區,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9年8月24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完納契稅後若雙方買賣不成立,解除契約並撤銷契稅申報,原已繳納之契稅可否退還?

完納契稅後,尚未完成移轉登記前,若買賣雙方同意解除契約,可檢附原契約書、雙方同意撤銷申請書及契稅繳款書收據正、副聯,以書面向原申請單位(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稅款。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9年8月17日 星期六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房客引起的火災「民事責任」

房客故意引起火災(放火)或過失引起火災(失火),而造成房屋毀損或滅失時,同時構成「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底下分別說明之:

「民事責任」
在放火情形,房客的民事賠償責任,固然是免不掉,但在失火情形,雖然也會造成民法第432條所稱租賃物毀損之結果,但是,民法第434條對於房客過失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毀損設有特別規定,減輕了房客的注意義務,同時也降低了房東向房客求償的可能性 。(注意:房東仍可在租約中約定加重房客的注意義務,因為民法第424條並非強制規定;換句話說,房東要向房客求償時,要先檢查租約中對於失火責任是否有特別約定,如果沒有,才會適用民法第424條 。)

一、房屋雖然因火災毀損或滅失,但並非只要房客有過失就要負賠償責任,必須是房客的『重大過失』所引發的失火才要負民事賠償責任。這是民法第434條為了減輕房客對於火災的注意義務而設之特別規定 。而且,在訴訟上,房東必須舉證證明房客有『重大過失』之存在,否則,房客即不須負賠償責任 。

二、但若租約中另有約定加重房客對於火災的注意義務時,仍應依照租約來決定。這是因為上開條文雖為保護房客之特別規定,但並非與公序良俗有關之強制規定 。

三、所謂『重大過失』,指的是房客『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例如,在床上抽煙會引起火災,這是普通人的常識可以注意的,若房客真的在床上抽煙而造成火災,這就是屬於『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也就是房客的『重大過失』了。如何認定房客有『重大過失』?每一件個案都有其具體情況,必須依據全部的事實審慎判斷,難以一概而論 。

四、萬一房東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時,所有權人可以主張不受民法第434條減輕房客注意義務規定之約束而請求房客賠償嗎?答案是否定的;基於該條規定之本旨,所有權人雖然不是出租人(房東),但仍應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 。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9年8月10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的房屋變更為父母所有是否需申報繳納契稅?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置之房屋,並辦竣所有權登記,依法該房屋所有權屬於子女所有,嗣後不論係因買賣或贈與等原因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者,係屬產權移轉行為,依規定應申報繳納契稅。
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買賣等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本局提醒民眾,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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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應檢附之文件為何?

申報契稅時,納稅義務人除應填妥公定格式契約書外,其他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已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為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二、未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為原所有人及新所有人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其他案件:
(1).法院判決移轉案件,為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之影本。
(2).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案件,為該政府機關核發之產權移轉證明書影本。
(3).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案件,為執行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
(4).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之案件,應檢附:
1、使用執照或使用執照申請書之影本。
2、買賣(合建)契約書或工程合約書之影本。
四、稽徵機關可視審核案件需要,請納稅義務人提供其他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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