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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4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完納契稅後若雙方買賣不成立,解除契約並撤銷契稅申報,原已繳納之契稅可否退還?

完納契稅後,尚未完成移轉登記前,若買賣雙方同意解除契約,可檢附原契約書、雙方同意撤銷申請書及契稅繳款書收據正、副聯,以書面向原申請單位(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撤銷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繳納稅款。

收購持分、畸零、共有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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