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收購持分、繼承土地】~ 問 : 已經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的不動產,還可以辦理繼承登記嗎?

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在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隨時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