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9年11月6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如為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地等減免地價稅土地?如何申請?

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期開始適用。已核准而用途沒改變的,以後免再申請。

持分土地 / 畸零土地 / 共有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