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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重劃分配及補償

1. 土地重劃後,應依各宗土地原來之面積或地價,仍分配於原所有權人但限於實際情形,不能依原來之面積或地價妥為分配者,得變通補償。
2. 土地重劃後,土地所有權人所受之損益,應互相補償,其供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所用土地之地價,應由政府補償之。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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