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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重劃土地之處理

1. 畸零狹小地土地畸零狹小,全宗面積在第31條所規定最小面積單位以下者,得依土地重劃廢置或合併之。
2. 公共使用地重劃區內,公園、道路、堤塘、溝渠或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得依土地重劃變更或廢置之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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