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辦理市地重劃,分別共有土地分配為單獨所有辦理原則?

辦理市地重劃,分別共有土地分配為單獨所有辦理原則?

A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依該宗部分計算之應分配面積已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且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者,得分配為單獨所有;其應有部分未達原街廓原路街線最小分配面積標準者,仍分配為共有。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