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重劃土地 / 畸零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Translate
2017年8月22日 星期二
【房屋租賃】~ 房屋及基地租用~土地法94條
準備房屋之建築及其租金之限制
◆
第 94 條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用之用。
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
收購持分
、畸零
、共有
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